相互得利狼狈为奸
这名老专家姓陈,据他介绍,去年9月,他受聘于
一家区级医院的性病门诊。那个门诊是在2000年由
南方人李某承包的,楼上楼下各有三间二十多平方的
房子,月租一万元。
陈医生说,李某就是一个农民,他的姐夫开了一家
性病诊所,赚了大钱。在姐夫的介绍下,他带着弟弟承
包了现在的这个门诊,每年给医院租金十二万元,租期
五年。
陈医生说,这个诊所跟医院真是“狼狈为奸”。他
们之间有个不成文的约定:医院对诊所从事的一切医
疗行为,决不干涉。上级部门来检查时,就让医院的头
头来应付。据说,作为回报,诊所每年都要给医院从门
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到副院长、院长等负责人发“红
包”。
扯“大旗”做广告
拉“专家”做招牌
陈医生透露,这个性病诊所吸引病人的手段,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