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几何学命题可能是错误的,因为他违反了几何学特定的事实,违反了以空间的特殊性为基础的真理。但是一个几何学命题也可能出于与空间毫不相干的,在任何领域同样起作用的且与任何领域同样毫无关联的理由,例如上面提到的矛盾理由就是错误的:如果一个命题有“A是B”的形式,而且我将B中所含内容视为非A,以至我有“A不是A”的形式,那么命题出于形式理由就是错误的。我用不着更仔细地研究A,而且当它有某种几何学的含义时,那么我就用不着进入专门的几何学考虑。一个矛盾命题本身是错误的。在复合命题——它们作为整体本身又提出真理的要求,因而可称为命题——情形同样如此。一个推理,一个证明可能是不恰当的,因为它使用了事实上不允许的东西。但是它可能是不恰当的,是因为它违反一个根本不考虑领域的特殊性而排除推理的真理性及其有效性的形式。于是,推理在特殊的逻辑意义上是错误的,或者更明确地说,从形式逻辑看是错误的。
根据这个简短的理解,现在我们明白:形式逻辑对客观事实并不确定,什么是真的。它无疑只告诉我们,一般命题,简单命题以及复合命题如证明、理论等在其形式方面必须满足哪些条件,以便它们一般可能是真的。这些命题的普遍意义在于:所有和每一门科学自然都想提出真理,而真理恰恰是真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