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府兵不可能是普遍征兵。这就制约着府兵发挥战斗力必须具有一定的历史条件,正如均田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土地分配方案一样,府兵也是在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一种兵役,一旦失去这些条件,府兵必然破坏。而唐初正好具备发展府兵制的前提条件,这个条件是地荒人稀为府兵农民授田提供了物质基础,从而形成了一个数量相当可观的自耕农与中小地主阶层。这是保证府兵主要兵源的社会基础。
有了充足的兵源,并不等于有了强大的战斗力。要使府兵发挥战斗力,必须有相应的政策措施。唐太宗的扶植军功地主的政策正起到了这种作用,它适应中小地主与自耕农随着经济上的发展、要求寻找政治上出路的需要,而唐初从军杀敌就是一个晋身之阶。根据唐太宗的刑不避权贵,赏不遗疏远的政策,凡立军功的战士不分贵贱,皆可升官授田,以致跻身军功地主行列。唐初奴隶出身的马三宝、樊兴、钱九陇等人因立战功,皆封公食邑,钱九陇还上升士籍,就是突出的例子。
可想而知,出身农民或地主的战士立有军功,上升地主或官僚地主更加大有人在,如薛仁贵弃农投军,升任将领。获得勋田转化为军功地主以及苏定方由土豪而转化为官僚地主就是典型事例。
唐太宗执行扶植军功地主的政策,收到了显著的效果。一些应征府兵与应招募兵把保护身家与获得官爵,勋田的政治、经济利益结合起来,以致参加对外战争成为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门路,战争胜负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故能调动他们的战斗积极性,这是唐初府兵(募兵亦然)所以能发挥威力的主要原因,也是唐太宗能建立卓越武功的一个重要条件。贞观初,唐太宗扩大府兵队伍,积极备战,显然从主观上为尔后击败东突厥创造了人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