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固然心灵的活动是快乐的主要基础,但是除此之外,在达到目的或者发现所考察真理方面有一定程度的成功也是必需的。关于这一点,我只提出一个在很多场合下都适用的概括说法:心灵在带有一种情感追求一个目的时,虽然那个情感只是因那种活动与追求而发生,并不是由那个目的而发生,但是我们因为感情的自然过程,也会关切那个目的本身,因此在追求目的的过程中,任何挫折和失望都会让我们感到不快。这种情况发生在上述的情感之间的关系与平行方向。
为了用一个类似的例子来说明这一道理,我要说,尽管乍一看打猎和哲学是无法相提并论的,但是没有任何两种情感较这两种情感更加密切的类似了。显然,身心的活动:运动、瞄准、艰难、不确定是打猎的快乐所在。这些活动一定要伴有一个效用观念才可以对我们产生作用,关于这一点也是显而易见的。一个极其富有、丝毫没有贪念的人,虽然猎取鹧鸪与山鸡时会感到快乐,但是对捕打鸟与野鹊却丝毫没有兴趣。这是由于他认为前两种可以作为食物来享用,后者则不可以。这里,效用或者重要性本身确实并未引发任何真正情感,而只是用它来支持想象。一样的这一个人虽然在其他任何事情方面会把十倍大的利益忽略掉,但是,在打了几小时猎之后带着一打山鹬或者其他鹬类回家时,他会感到十分高兴。为了让两者之间的平行关系更清晰地展现,我们能够说:在两种情形下,虽然我们的活动的目的本身是可以不被重视的,但是活动在热烈进行的时候,我们就会把注意集中于这个目的上,以致在遭受失望时,就会感到很不快,而我们在失去猎物或者陷于推理中的错误时,都会感到沮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