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原委及讨论经过 第二组提案》,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二届年会报告》,82~83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
[71] 《“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原委及讨论经过 第五组提案》,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二届年会报告》,89~91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
[72] 《“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原委及讨论经过》,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二届年会报告》,80~81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
[73] 郁瘦梅主要针对提案中第三(第一先决条件是减轻乡民的负担)、第四(一切苛捐杂税必须彻底清除)发起攻击,随后王湘岑亦给予助攻:“盖第四组第三项第四项两个问题,在从事民教工作的同人多已想到,但事实上有许多民教事业反而增加了人民负担。现在农村破产,民众现状已不能维持,实不堪再增税捐,我们从事乡村建设,当然不能增加人民负担”,实际上将第四组的提案具体化而已,估计是难以找到合适的批评地方,便虚晃一枪,“至于减轻人民负担,则涉及政治范围,我们实无此种力量”,草草鸣金收兵。《“由乡村建设以复兴民族案”原委及讨论经过》,见中国社会教育社编:《中国社会教育社第二届年会报告》,92页,无锡,民生印书馆,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