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种宗旨,在当时只是附带提及,且忠孝二字含义太泛,包括不全,未能尽合于当时的需要。到了光绪三十二年学部正式规定明确的教育宗旨,由政府颁示全国。此时所定的教育宗旨,分二类五条:第一类为“忠君”、“尊孔”二条,第二类为“尚公”、“尚武”、“尚实”三条。前二条,他们以为是:“中国政教之所固有,而亟宜发明以拒异说者”;后三条,他们以为是“中国民质之所最缺,而亟宜针砭以图振起者”。这五条十字的宗旨,仍是“中体西用”的教育思想,不过比较具体罢了。
本章参考书略同前章
第四十六章 教育行政机关的组织
第一节 概论
清廷关于教育行政机关的组织,原来没有完备的制度。除了中央礼部以外,地方没有管理教育的正式机关。礼部也不是专管教育的,它是掌管五礼的主要机关,对教育方面所负的责任只有科举考试一事。国子监虽为专管全国教育的主要机关,但在礼部隶属之下,所管只有关于国学或乡学一方面的事情,对于科举毫无过问之权。现在学堂一日发达一日,教育的设施比较科举时代烦重多了,从前不完不备的教育行政制度当然不能适用了,此本期所以有新的教育行政机关之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