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家私学
法家产生于春秋时期,因主张法制和变法而得名。早期的法家强调礼、法并重,与儒家较为接近;其后,对“法”的重视不断加强,与儒家渐行渐远、背道而驰,甚至成为最坚决彻底的反儒派。不过,法家与儒家的内在关联却始终未断。法家承前启后的人物李悝,其师承就是孔子的门生子夏;先秦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则是儒学大师荀子的学生。法家学者基本都是在私学教育中成长起来的,但他们反对学术争鸣,提出禁百家之学,以法为教,着力培养“明法”“行法”的人才,将法律诉讼、兵法耕战等实用知识作为教育的基本内容。
三、官私兼融的高等学府——稷下学宫
公元前4世纪,齐国都城临淄的稷门之外,建起一座规模宏大的学府,广招天下贤士在此讲学论辩,名为“稷下学宫”。该校名义上是齐国官办,但实为各派私学之总汇,具有高等学府性质,是当时名闻列国的文化教育与学术研究中心,也是我国教育史上第一个有系统文字记载的学校。历经几度盛衰,延续150年之久。稷下学宫是战国时期养士之风的产物,兼备官学和私学两种性质,集讲学、著述、育才、政务咨议于一体,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学校教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