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被分离的,那肯定是连接着的;
有什么能够被夺走的,那无疑是给予来的。
这都是该懂的小道理。
柔弱能战胜刚强。
其间关系就好像鱼儿离不开水,国家政权不是用来威胁人的锐利武器。
【深度剖析】
上一章老子提出了“小”而变“大”的思想,从本章的内容看,主要讲了事物的两重性和矛盾转化辩证关系,同时以自然界的辩证法比喻社会现象,引起某些人的警觉注意。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会走到某一个极限,此时,它必然会向相反的方向变化。
本章的前八句是老子对于事态发展的具体分析,贯穿了老子所谓“物极必反”的辩证法思想。在以上所讲“合”与“张”、“弱”与“强”、“废”与“兴”、“取”与“与”这四对矛盾的对立统一体中,老子宁可居于柔弱的一面。在对于人与物做了深入而普遍的观察研究之后,他认识到,柔弱的东西里面蕴含着内敛,往往富于韧性,生命力旺盛,发展的余地极大。相反,看起来似乎强大刚强的东西,由于它的显扬外露,往往失去发展的前景,因而不能持久。在柔弱与刚强的对立之中,老子断言柔弱的呈现胜于刚强的外表。
在“物壮则老”理念的指引下,老子进一步提出了促使一种强大事物加快走向反面(即衰落)的高明策略,这种策略鼓励弱者采取一种反其道而行之的手段来获得最后胜利。那就是:“将欲歙之,必固张之;将使弱之,必固强之;将欲废之,必固兴之;将欲夺之,必固与之。”用现代语言翻译这段话,大意是:对待任何事物,想要收缩它,必先使其扩张;想要削弱它的力量,必先使其坚强;想要废弃它,必先捧它;想要夺取它,必先施与它。这种做法,表面看并不合算,实际上却是一种高明的策略。如果我们先给予对方恩惠,以后必会从对方身上收回几倍的回报。这看似糊涂,实则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