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种群体一旦形成,他们就有了明确的使命,因此成为一个特定的组织,与本书谈的群体特征迥异。所以本书只讨论异质性群体,关于同质性群体,放在另一本书《革命心理学》里研究。
第二章 犯罪群体 被称为犯罪群体的群体
犯罪群体的一般特征与我们在所有群体中看到的特征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易受怂恿、轻信、易变,把良好或恶劣的感情加以夸大,表现出某种道德的极限,等等。犯罪群体的心理则容易受群体、副文化群体中个人与群体的意向、动机和目的等影响,形成的适合犯罪的共同心理倾向。
之前说过,当个人融入群体后,会产生一段莫名其妙的兴奋期,一边为自己找到组织归属而欣喜,也为现场的仪式感染——仪式是精神的具象表达,因此人对仪式有着本能的寄托。我们可以从拿破仑的阅兵仪式找到很好的证明。起初,被拿破仑召集来的观礼绅士保持着良好的风度,但掷弹兵方阵经过时,围观的群众爆发出响彻云霄的欢呼,他们情不自禁地响应了仪式的召唤。同样的例子在生活中十分常见,一个平时彬彬有礼的绅士,在一个低俗的聚会中避免不了粗话连篇。在一个群体中,个体与多数人的意见有分歧时,会感觉到来自群体的压力。因此在知觉、判断与行为上被迫和群体中多数人趋于一致,这种从众行为大多数人无法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