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晓岚的这则故事没有提那官的名字,或者是为亲者为尊者有讳,或者那人当时尚健在,揭了秃疤疮怕“予后不佳”。但我以为是苛了一点的,“诛心”太严了些:一个官员,知道畏法或知道羞耻,怯于舆论,不肯或不敢苟取非分,无论如何也算在守成自律里头的数。
倒是那群鬼们,不知见了今日那些以贿成政的官们的形容儿,该笑还是该哭呢?
§第九章 悍贼,汉贼
我们几乎每时每刻都在治贪,大到“副国级”,顺延数去到“副股级”,佐亲未入流的弼马温之类,杀却了的、关起来的恐怕要算是“历史之最”。据我掌握的历史资料,唐宋元明清,这些法统清明的历史时代,没有哪个能和我们的“力度”相比。
但其实效,我却以为“一般般”,杀掉的多,仍在前仆后继;关掉的多,冒出来的似乎更多,有点“野火春风”味;更遑论逃出去的,——算得是太阳山上的撤溜,捞够了,或是见势不好眉头一皱计上心来,三十六计走为上,到外国做寓公去了——报端介绍,这群贪官在美国仍是阔气得不得了,让世界首富国的公民惊羡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