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30~40年代,德国开展了性格学的研究,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研究阵营:其一是精神医学者的研究,如德国精神医学者霍夫曼(H.Hoffman)从生理学的角度对历史上各种人物性格进行了考察,试图分析性格结构造成因子。最具影响力的是德国精神科医生克瑞奇默(E.Kretschmer)在《体型与性格》(1921)一书中,提出了体型类型说。他通过对精神病患者体型的观察和测定,认为体型与气质有关(见表6-2)。其二是心理学家的研究,如施特恩(W.Stern)《差异心理学》,彦休(W.Janensch)《融合类型论》。彦休兄弟携手研究遗觉像与性格的关系(见表6-3)。
表6-2 体型与气质的关系
表6-3 遗觉像类型
其三是哲学家和教育学家的研究,如底尔太(W.Dilthey,1883—1911)、斯普兰格(E.Spraryer)为代表人物,用哲学思想方法来讨论人格类型。斯普兰格依据人类社会文化生活的六种形态将价值观分为理论的、经济的、审美的、社会的、政治的、宗教的六种类型。
20世纪30~40年代,以德国为中心开展了类型学研究;进入40年代,以美国为中心开展了特质学的研究。奥尔波特是人格特质理论的先驱,他提出了特质的基本概念、特质的特点,并进行过人格的整体探索和个案探索,卡特尔应用因素分析的方法,制定出著名的心理元素周期表;艾森克应用效标分析的方法,得出了人格的三种特质(内外向性、神经质和精神质);之后一些特质理论学家将特质理论发展成大五(the big five),80年代引起了世界范围上的广泛研究。由于特质理论的影响力远远超过了类型论,同时它具有很多应用价值,如人格诊断、临床治疗、人员选拔等方面,因此特质理论价值重于类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