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噪音扰民,业主如何维权……
【案例】
木匠小李租用了小赵家楼下的一间门面房,在小区院子里盖了一间民房当工棚。从此,每天不到7点钟就会听到锤子敲打木头、切割机分离木块的声音,有时直到晚上11点还不收工。因为小李的出现,致使小赵无法正常休息。请问,小赵能否起诉木匠小李?
【法律解析】
木匠小李制造噪声影响他人休息,而且在属于业主共有的建筑区划内私自建民房,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小赵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条链接】
《物权法》第八十三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