衣着蓝袍,温文尔雅的陈曾是个革命者,担任过国民党政府的工商部长。他听到判决后仍然不失风度,有礼貌地鞠躬,对庭长说:“不论阁下对我如何判决,我都不会上诉。”
政府控诉陈的罪行主要是:迫害爱国人士,和日本签订秘密条约,在教科书中进行亲日宣传。在他的6万字辩护书中否认这一切——包括任何自私自利的动机。他说:“我没有私人房产了,银行中没有存款。如果我说我没有个人财产,人们不会相信。如果我承认我有,我就不会相信自己。”
陈的名字和他一生的经历形成讽刺的对比。他的名字公博,意思是“显示公众与伟大”。在他没有当汉奸以前,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高级官员,可是由于汪精卫死了,俄国人又把满洲国的傀儡皇帝溥仪抓走,他就成为一个大汉奸了。
即使在审判陈公博时,他也没有审讯比他更坏、更有吸引力的另一个汉奸引人注目。这个人就是狡猾、肥胖、患糖尿病、脾气暴躁的汪精卫遗孀陈璧君。她是汪精卫最亲近的政治顾问。汪精卫怕老婆,她生的已长大的4个儿子也怕她,其中3个儿子已被捕入狱了。陈璧君毫不悔悟,她给儿子写信说她已做好死的准备,而且希望早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