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的一般观念无须乎依靠观察,就能够加以论证和反驳。这种辩论之所以得免于成为单纯的纸上谈兵,是因为其中包含有一定的情绪态度。当一般的观念不能被实际所发生的事实不断地加以检查和修正时,它们就被当作一种理所当然之事,属于意见范围之内。意见的不一致,在那种情况之下,就成为争论的根据,而不像今天在自然科学中那样,把问题弄明确,推动进一步的观察。如果关于学术上的问题以及它们的后果能够没有争论地作出任何概括的结论,那是因为在意见和不同意见的冲突的领域里,缺乏一种揭露事实从而建立共同信仰基础的研究方法。
社会的事件在任何情况之下都是十分复杂的,因而难以形成一些有效的观察方法,求得关于事情之相互联系的概括结论。当前流行的这种学派又增加了更多的困难,使得这样的观察成为不必要的事件——只有偶尔才在争论中利用一些任意选择出来的事情。首要的任务是要构成一般的观念,首先就要促使人们寻求问题——反对那种认为已经有了现成解答的假设,因为根据这种看法就没有任何问题的存在了;其次,是用概括来解决这些问题,而这些概括乃是对分析地观察过的事件之间的互相作用所作的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