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经籍志》有一套较为创新的分类体系。一级类目为:甲经录、乙史录、丙子录、丁集录。其二级类目为:经录共十二: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论语、图纬、经解、训诂、小学;史录共十三:正史、古史、杂史、霸史、起居注、旧事、职官、仪注、刑法、杂传、地理、谱系、略录;子录共十四:儒家、道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法、天文、历数、五行、医方;集录共三:楚词、别集、总集。此外,该书还根据需要在部分二级目录下设有三级目录,如史录中的正史下设有史记、前汉、后汉等。
《旧唐书·经籍志》采用了一、二、三级类目划分,并继承了《晋中经簿》的优点,还设有经、史、子、集四个部类的类名和各大类的类名。在内容上,首次把佛、道经籍列入了子部,使之不仅容纳经传图书,还包括了佛、道经籍。《旧唐书·经籍志》的优点还体现在其完整地保存了《古今书录》的内容,但其缺点在于缺少开元后两百年间文人学士的著作,而这一弊端被后来出现的《新唐书·艺文志》所改善。
在《旧唐书·经籍志》之后,历代古籍编撰的目录,大都仿其类例分为四部,不再把佛、道经籍与四部并列,或者作为附录。《旧唐书·经籍志》采取了删繁就简、学术贯通的编纂思想,在目录上的分类方法,体现了我国古人的智慧,是研究我国古代目录学的珍贵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