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5 改进民主参与制度
民主参与包括政治参与和行政参与两种类型。政治参与是公众对重要的国家政策、地方政策和基层政策表达偏好的参与,主要是参与选举政治代表、发起运动和投票的过程。行政参与是对行政程序和行政决策制定过程的公共参与。改进民主参与制度要从改进上述两种参与类型入手。要扩大公民直选的范围,进一步推广公民直接选举乡镇一级基层干部试点工作,扩大人民代表监督政府的权力;进一步规范选举流程,优化选举规则;以民生发展的政绩作为地方官员当选和连任的主要依据;拓宽公民表达利益和诉求的渠道,充分利用公开听证、公民顾问委员会、网络举报、信访等途径体察民情并收集和采纳民众意见;建立各种利益调处机制,努力在民生发展目标、途径、绩效等方面达成共识;充分调动市场和民间力量参与环境、就业、医疗、教育等民生领域的建设。